9月1日晚,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002538.SZ,以下簡稱“司爾特”)發布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公告顯示,公司于2025年9月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對公司送達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232025004)。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
截至9月2日午間收盤,司爾特股價收跌7.71%,報5.03元/股,總市值為42.93億元。
在公告中,司爾特表示,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項,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該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截至9月1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最終調查結論,立案調查事項的最終調查結果將以中國證監會出具的結論為準。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次被立案調查,或許與司爾特全資子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的財務造假與職務侵占事件有關。

4月21日,司爾特收到安徽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書》)。
經查,安徽證監局發現,2021年至2023年,司爾特全資子公司貴州路發實業有限公司與貴州開陽某勞務有限公司、貴州開陽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貴州某勞務有限公司、浙江某建工有限公司、溫州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勞務工程業務及陜西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臺車掘進業務不真實,成本費用核算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導致公司定期報告披露不準確。
根據《決定書》,安徽證監局要求司爾特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要求,對相關財務核算及定期報告信息披露進行整改,依法依規做好2024年年度報告編制及披露工作。同時,由于上述行為系公司資金被侵占所引發,追償被侵占資金,完善內部控制建設,杜絕類似行為再次發生。
早在2023年底,司爾特管理層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金某輝、黃某利等部分原管理人員存在虛構成本、費用套取公司資金的情況并向寧國市公安局以涉嫌職務侵占犯罪報案,公司已于2024年1月18日進行相關信息披露。今年一季度,中國證監會安徽監管局對司爾特及全資子公司貴州路發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并發現上述違規問題。
5月21日,司爾特發布《關于安徽證監局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決定的整改報告》,報告稱,公司已加強對貴州路發包括采購與付款,銷售與收款,貨幣資金,成本費用,人力資源,資產等方面的控制,同時還通過搭建信息系統以及通過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和業績考核,實現并加強對子公司的內部控制。
但鑒于黃某利等涉嫌職務侵占犯罪一案目前尚未偵破,且根據公司目前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的情況,在《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認定范圍之外仍有可能存在其他對財務報表產生影響的虛構交易,因此該案對公司2025年1-6月財務報表相關重要數據期初數的影響仍不能完全消除。
最新財報顯示,2025年上半年,司爾特實現營業收入21.83億元,同比增長7.15%,主要受益于磷復肥銷量增加。凈利潤同比下滑43.60%至9518萬元。司爾特表示,利潤下滑主因是國際硫磺價格攀升導致原材料成本激增,硫磺、硫酸采購價同比大幅上漲,鉀肥采購價亦有較大漲幅,磷肥產品成本上升擠壓毛利率。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和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受損投資者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