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劉素楠
界面新聞編輯 | 莊鍵
3年時間,一職業騙薪人從49家單位騙取了65萬余元;一公司負責人假借專利維權名義敲詐勒索,導致一科技公司延遲掛牌上市;兩家企業偽造合同和財務報表等資料,騙取某外資保利公司7.58億元保理融資款,至案發前尚有4.86億元無法歸還……
2025年9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一中院)發布涉企刑事案件審判工作指引和典型刑事案例,直指困擾企業經營的合同詐騙、敲詐勒索、惡意索賠、貶低商譽、職業騙薪等頑疾。
“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復雜多變,市場風險與法律風險疊加。”一中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黃伯青指出。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依法保障企業權益、依法懲治企業犯罪、依法懲治企業內部腐敗等七大類,共15個案例。
在職業騙薪案中,徐某甲提供虛假的學歷證書、過往工資收入證明等入職材料,向多家單位謊稱掌握大量高凈值客戶、能夠為單位完成融資需求或者銷售業績,誘使多家公司招聘其入職。3年時間,徐某甲從49家單位騙取65萬余元薪資。

一中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中,還涉及企業內部治理不完善,商業腐敗問題突出。
黃伯青指出,典型案例顯示,部分企業內部人員利用其職權侵吞單位財產,收受業務對象的賄賂,甚至與業務對象串通利用業務活動隱性損害單位利益。
今年7月24日,上海警方就曾通報,破獲一起互聯網大廠高管收受商業賄賂案,一共抓獲7名嫌疑人。嫌疑人中包括餓了么前高管韓某等3人,兩年內涉嫌收受供應商賄賂4000余萬元。該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則披露,一科技公司的出納和會計兩位關鍵崗位人員,多次挪用公司資金共2200余萬元,至案發仍有760萬元尚未歸還。
“本案判決體現了法院對發生于企業內部嚴重腐敗犯罪絕不姑息的嚴厲態度,更是對廣大企業進一步完善內部治理、強化腐敗治理機制的提醒。”上海一中院指出該案的典型意義。
黃伯青指出,典型案例還揭示出企業違法違規經營容易誘發犯罪。企業為獲取經營資金,可能實施或者誘發合同詐騙、非法放貸、高利轉貸等犯罪,少數企業為承接工程項目,甚至實施串通投標等犯罪。
上海一中院披露,某醫院院長指使設備科科長為特定供應商“量身定制”招標參數,提前泄露投標金額,幫助其中標20余個項目,總金額超過7000萬元。
黃伯青也提及,企業在與其他經營主體開展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可能因業務對象或者履行合同的財物涉及刑事案件,而面臨刑事訴訟法律風險。
在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某運輸公司的實際經營人李某某在二審中被宣告無罪。在該案中,李某某外派一單超限貨物的貨運業務,車主巨某甲接單,安排具備該準駕車型駕駛證的巨某乙出車。但發車當天巨某乙身體不適,巨某甲在不具備駕駛證和通行證的情況下自行駕駛,撞上路邊高壓電線桿,造成損失28.3萬余元。檢察院指控李某某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一審和二審均判其無罪。
“對于涉企刑事案件,要嚴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則,保持刑法的謙抑性,不能苛責企業經營者在正常經營管理、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對他人自發、違規實施的重大不法行為一律承擔刑事責任。”黃伯青表示。
當天,上海一中院還發布了涉企刑事案件審判工作指引,以依法審慎裁判案件、規范處置涉案財產、助推企業內部治理為導向,為涉企刑事案件辦理提供明確、可操作的工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