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5日,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調查核查組通報蔡國強煙花秀事件調查結果。通報顯示,此次煙花秀影響草地面積30.06公頃,其中造成破壞面積15.29畝。官方將依法追究北京蔡國強藝術工作室和贊助商始祖鳥品牌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生態修復責任,同時,批準此次活動的江孜縣委委書記等人已被追責問責。
此前在9月19日,藝術家蔡國強聯手戶外品牌始祖鳥在喜馬拉雅山脈燃放了一場規模龐大的煙花,煙花燃放地為日喀則市江孜縣熱龍鄉,當地平均海拔4600米以上。在生態環境脆弱的青藏高原燃放煙花是否破壞當地生態環境,此舉引發巨大爭議。
9月21日,“云端珠峰”微信公眾號發布情況通報表示,日喀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已成立調查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核查,后續將根據核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理。通報發出后,始祖鳥和蔡國強也分別致歉。
日喀則市調查核查組最新通報介紹,9月19日16時30分,北京蔡國強藝術工作室在江孜縣熱龍鄉查瓊嘎日山體策劃實施了《蔡國強:升龍》煙花秀,其網絡發布的活動視頻引發廣泛關注。事件發生后,日喀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多部門組成的調查核查組,自治區相關部門指導,依法開展調查核查工作,并請權威專業機構相關專家參與。
經核查,煙花燃放區域山體海拔4670米至5020米,影響草地面積30.06公頃,煙花燃放1050盆,燃放時長約52秒。
日喀則市委托生態環境領域權威專業機構和專家,布設75個大氣、地表水、土壤環境監測點位,90個生物多樣性監測點,30部紅外感應相機。經現場踏勘、系統采樣、數據分析、專家論證,形成了《日喀則市江孜縣人為擾動生態環境現狀調查評價報告》。報告顯示,地表水點位應急監測結果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類水質標準;大氣監測點位主要特征污染物濃度均低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一類區限值;平整作業、人員踩踏及車輛碾壓對土壤草氈層結構造成破壞,破壞面積15.29畝;事件產生的煙花殘留物、塑料碎屑等清理不徹底;煙花燃放產生的瞬時強光與巨響對野生動物造成了短時驚擾。

報告認為,本次事件屬于在高原生態敏感區實施的人為擾動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表現為局部干擾,其短期直接污染及破壞程度雖有限,但潛在的生態風險需監測跟蹤。
關于對涉事主體的核查和查處情況,通報介紹,經核查,北京蔡國強藝術工作室在煙花秀活動中存在進入生態脆弱區的草原從事破壞草原的活動、煙花殘留物粉末和塑料碎屑等清理不徹底等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第46條第3、4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49條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日喀則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上述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目前,日喀則市已委托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鑒定評估工作,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調查情況,依法追究北京蔡國強藝術工作室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生態修復責任,日喀則市相關部門將開展長期監測和后評估工作。“始祖鳥”品牌作為此次活動的贊助商,依法承擔相應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生態修復責任。
通報還介紹,經核查,該煙花秀活動系江孜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未經集體研究批準同意實施,存在違規決策問題;縣委、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存在請示報告制度不落實、執法監管不到位、依法履職不力等問題。
通報表示,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自治區紀委監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已按程序對縣委書記陳昊立案審查調查并免職;對縣長多吉普拉立案審查調查。日喀則市委和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已對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倉木決,政府副縣長崔國祿、黃紅梅,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李靜立案審查調查;對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桑布誡勉;對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李積平免職;對日喀則市生態環境局江孜縣分局局長次成江措,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黨組書記達次免職并立案審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