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圓
財政部預算司一級巡視員、政府債務研究和評估中心主任李大偉在周五的財政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今年,財政部將繼續提前下達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
李大偉表示,提前下達明年地方政府債限額主要有三方面考慮:一是在工作進度上抓緊履行有關程序,盡快下達限額;二是項目安排上,提前下達的限額重點支持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大戰略項目;三是在使用方向上,提前下達的限額除用于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外,還繼續支持各地按規定化解存量隱性債務和解決政府拖欠企業賬款,推動地方財政平穩運行。
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9月12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將繼續落實好一攬子化債舉措,提前下達部分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靠前使用化債額度,多措并舉化解存量隱性債務。
2024年11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議案提出,一次性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分三年實施。
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執行總監馮琳表示,截至9月底,用于置換隱債的再融資專項債已發行1.98萬億元。同時,新增專項債發行額度剩余7228億元,綜合考慮到期壓力,在沒有增量政策出臺的情況下,預計四季度地方政府債發行量約為1.2萬億元,凈融資約為6000億元,與前三季度及去年同期相比,供給壓力明顯減弱。

“將明年部分置換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額度提前在今年四季度發行將有利于地方政府騰挪出更多資金去搞發展、搞建設,從而釋放地方政府在基建投資等方面的穩增長動能,穩定四季度經濟運行。”馮琳說。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恒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可將“6萬億元分三年、4萬億元分五年”的化債方式調整為根據地方債務形勢和壓力一次性給到地方,根據需要靠前化債而非平均用力。
羅志恒同時表示,可根據債務投向分別使用國債、一般債、專項債置換隱性債務,優化存量債務結構。對于因為央地事權劃分不清晰導致的隱性債務,由國債置換;對于投向沒有收益的項目,用一般債置換;對于投向有一定收益的項目,用專項債置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