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3日晚,新華社受權發布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公報提出,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動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加快建設農業強國。
此前,黨的二十大報告已將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作為到2035年國家發展的總體目標之一。2022年12月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農村現代化是建設農業強國的內在要求和必要條件,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是農業強國的應有之義,要瞄準“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的目標,組織實施好鄉村建設行動,特別是要加快防疫、養老、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讓農民就地過上現代文明生活。
202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提出,到2027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質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臺階;到2035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2025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加快建設農業強國規劃(2024-2035年)》再次提到,到2035年,農業強國建設取得顯著成效。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
如何理解“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2023年2月,農業農村報發文指出,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城的比重上升、鄉的比重下降是必然趨勢,但城鄉將長期共生并存也是客觀規律,未來仍將有大量農民在鄉村生活、工作、發展,讓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這本身就是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
該文表示,這些年來,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已有很大改善,鄉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村不再是凋敝落后的代名詞,而是和城鎮各美其美,成為現代生活的重要承載地。但不可否認的是,農村生活條件距離“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其基礎設施完備度、公共服務便利度、人居環境舒適度等,和農民的期待也有落差。農民群眾要就地過上現代文明生活,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同樣在2023年2月,時任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國家鄉村振興局局長劉煥鑫解讀稱,中辦、國辦已經印發《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我們將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提升等為重點,有力有序推進鄉村建設,著力構建三個機制。

劉煥鑫介紹,一是規劃引領機制。適應城鄉格局、鄉村形態變化,統籌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建設,集中力量先抓好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優先安排既方便生活又促進生產的建設項目。二是風貌引導機制。把原生態鄉土特點彰顯出來,把現代化生活元素融入進去,確保鄉村既有空間完整性和設施現代性,又有歷史縱深感和時代痕跡的“年輪”,留住鄉風鄉韻鄉愁。三是農民參與機制。尊重農民意愿,建什么、怎么建、怎么管,多聽群眾意見,引導農民全程參與鄉村建設。
在軟件建設方面,劉煥鑫稱,要整合載體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完善網格化整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把積分制、清單制等行之有效的抓手整合起來,把各部門的力量統籌起來,提升鄉村治理效能。創新抓手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從農民需要出發,從農民喜好著手,增加富有農耕農趣農味、體現和諧和順和美的鄉村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通過制定規范、強化村規民約、黨員干部帶頭示范等方式,狠剎不良風氣,努力成風化俗。
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桂華此前對新京報表示,整體上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建設,大體上可以2035年為節點,在此之前,我國重心在城市,聚焦經濟發展,農村建設在這個階段以保底建設為主,主要解決農村養老、農村基礎設施以及土地規模化等問題,可通過2028年新一輪土地承包的契機,解決農村土地細碎化問題,為農業現代化奠定基礎;在此之后,我國基本實現現代化,城鄉關系基本穩定,進城潮過去了,農村人口相對穩定,國家有更多精力建設鄉村,也將避免資源錯位的情況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