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3日晚,新華社受權發布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公報提出,“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暢通社會流動渠道?!蓖瑫r,“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穩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p>
界面新聞注意到,“暢通社會流動渠道”這一表述在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簡稱《決定》)中已經重點提出?!稕Q定》在完善就業優先政策部分表示,“完善促進機會公平制度機制,暢通社會流動渠道。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p>
實際上,黨的十九大報告已經強調,“破除妨礙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體制機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二十大報告再次強調,“破除妨礙勞動力、人才流動的體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使人人都有通過勤奮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
長期以來,我國城鄉勞動力在流動中受到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多重因素的制約,雖然近年來政策層面在不斷放寬限制,勞動力流動不暢的狀況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但人才流動還存在不平衡性,比如農民工和新興起的靈活就業群體等,仍在就業市場經常面臨戶口和社保等“硬約束”,不但個人發展目標難以實現,人才的跨地域流動也被阻斷。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人社部有關負責人當時解讀指出,破除妨礙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體制機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這是聚焦解決當前社會性流動機會、渠道、空間等方面問題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目的性。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稱,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由于我國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改變,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還存在一些體制機制方面的障礙,這與我國目前所處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密切相關。因此,穩妥促進勞動力、人才合理有序流動仍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持續研究、逐步破解。

據北京日報客戶端2024年9月報道,針對“暢通社會流動渠道”,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高端智庫首席專家、學部委員蔡昉指出,一般認為,社會流動有兩大支柱,一是市場機會,即經濟增長帶來就業擴大和收入增長,形成絕對社會流動;二是實施再分配類型的社會政策,促進相對社會流動。在居民收入迅速增長的同時,我國居民之間收入差距也較大。在高速增長時期,作為社會流動第一支柱的市場機會非常豐富,幫助實現大規模就業和大規模人口流動,保持著必要的社會流動性。而隨著經濟增速減緩,社會流動的第二支柱即社會政策的作用,變得日益不可或缺。
近年來,我國在推動完善就業市場政策體系,暢通勞動力資源社會流動方面推出多項重要舉措。
2022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推動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支持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在城市群或都市圈內開展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居住證互通互認,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地提供。
2024年9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意見》部署了24條舉措。其中提出,堅決破除影響勞動力、人才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同步推進戶籍、用人、檔案等服務改革,消除地域、身份、性別、年齡等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暢通社會流動渠道。
在此背景下,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尤其顯得重要。2022年1月,國務院批復《“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其中明確,加快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統籌。結合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以公民身份號碼為標識、與居住年限相掛鉤的非戶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穩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由常住地供給、覆蓋全部常住人口。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支持政策,完善異地結算、錢隨人走等相關制度安排,保障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口與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2022年4月,東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教授張喜紅在光明日報發文指出,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化和利益格局持續調整,不同群體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方式也會產生差異。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需要根據流動人口群體、相對弱勢群體等群體的特點,制定和完善符合不同群體特點的基本公共服務相關制度與政策,提升基本公共服務的針對性和精準性,實現群體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