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圓
據央視新聞周三消息,為進一步對保護民營企業(yè)和民營企業(yè)家合法權益提供指引和規(guī)范,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fā)布多個涉民營企業(yè)和民營企業(yè)家權益保護再審典型案例。
本次發(fā)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三方面特點,一是堅持罪刑法定原則。二是堅持刑法謙抑性原則。三是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
堅持罪刑法定原則方面,在“謝某等三人虛報注冊資本、私分國有資產行賄、職務侵占再審部分改判無罪案”中,本案原審生效判決作出時間在公司法修正及相關立法解釋出臺之后,故應適用修正后的公司法及相關立法解釋。按照修正后的公司法及立法解釋等相關規(guī)定,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將公司注冊資本從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本案涉及的某房產公司不屬于注冊資本實繳制的公司范圍,2014年3月1日以后,不應對原審被告人以虛報注冊資本罪追究刑事責任。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3日作出再審判決,維持對謝某犯私分國有資產罪、行賄罪、職務侵占罪的定罪量刑;宣告謝某不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趙某某、楊某某無罪。
堅持刑法謙抑性原則方面,在“葉某某合同詐騙再審改判無罪案”中,一審法院認定葉某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葉某某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原審裁判生效后,葉某某提出申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認為,葉某某與某商場基于意思自治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支付了部分轉讓費,之后雙方在履行轉讓協(xié)議過程中產生糾紛。葉某某雖有偽造收條,獲得租戶信任并收取租金的行為,但未造成租戶損失,租戶與葉某某簽訂的房屋租賃協(xié)議有效且實際占有使用了商場商鋪,故葉某某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主觀故意,其行為不構成合同詐騙罪。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5日作出再審判決,宣告葉某某無罪。
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方面,在“史某某、王某某訴某礦業(yè)公司、某聯(lián)合集團企業(yè)出售合同糾紛再審案”中,原審認為,在某礦業(yè)公司未實際清償案涉煤礦原有債務的情況下,其受讓剩余30%股權的條件尚未成就,應認定其僅受讓了案涉煤礦70%股權;根據某聯(lián)合集團在《補充意見》中的表示,其僅應在8000萬元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上述案件中,再審回溯案涉煤礦股權轉讓發(fā)展變化的全過程,統(tǒng)籌考慮煤礦經營中常見的歷史遺留債務、政府政策、市場波動等相關因素,精準分析各方權利義務的實質演變,穿透式還原交易本質。
另外,在此基礎上,再審對股權轉讓價款、違約責任、連帶責任等進行客觀合理認定,并依法支持了個人作為煤礦原權利人的合法訴求。本案再審改判不僅實現了民營企業(yè)家合法權益的救濟,更是生動詮釋了“平等保護原則”這一產權保護制度的核心要義。


